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

網路科技、專業外包、策略合作

關於創業,基本上可以以曾經"打過地基、蓋過樓房",曾經腳踏實地做過幾年,甚至歷經高低起伏的熟悉領域為基礎,再加上獨創的利基點。

投資時間閱讀、研究、思考創業點子,鎖定目標注入讓自己覺得可行的、有趣的、能燃起熱情的新想法,直到內心篤定,你會知道答案是什麼。

答案浮現了,如果想測試你的創業想法,基本上有幾個測試法:

電梯介紹法-能不能用在電梯的時間向客戶或股東介紹我的公司如何運作?如何獲利?並博取其信心?

我是客戶法-我會買嗎?

成本加倍法-若營運成本和獲利時程都加倍,還會是好的創業提案嗎?

多元收入法-我是否仰賴單一收入來源?如何創造多元收入來源?

雖然聚焦很重要,但是最好不要侷限於單一收入來源,發展不同的業務線,並且適時適度結合,積極而言可以發揮綜效、提高競爭門檻,消極而言可以分散風險、預留發展機會。

做擅長的事,善用自己的核心能力,但是如果要把所謂的興趣拿來創業,可能是迷思。

許多興趣不見得適合拿來創業,還有可能會把單純的興趣搞砸,我相信興趣和事業可以弱相關,但可別搞在一起。

許多人能夠享受大量繪畫、閱讀、寫作、讀原文書的樂趣,就誤以為能夠成為傑出的設計師、編輯、作家、翻譯家,等到被工作環境強迫要熬夜趕設計稿、審一大堆浮濫稿子、被迫交出不想寫的文章、一字一句翻譯著枯燥的文件,原以為彩色的人生頓時黑暗。

Business is business. 興趣和營利是兩個馬子的事,讓她們各過各的日子吧。

開商店、開餐廳、設廠、代銷公司...舉目四望,許多事業免不了要雇用員工,然而盡可能善用策略結盟、專業外包以及網路科技,以減少人力成本以及辦公成本,則會發現許多可以獨力成功的機會。

我看過許多實際案例顯示,創業者在不必要的員工和辦公室設備花大錢,大多源自於浮誇的老闆夢。

許多業務憑藉一個人在家或離家最近的星巴克靠著手機、筆電、網路和筆記本就足以發揮相當不錯的效率,身為創業者,重點不在和身價多高的員工在多貴的辦公室上班,而是一天產生多少聰明的點子並進行多少有效拜訪。

統計顯示,美國約七成的公司是一人公司,在英國也差不多有六成八,平均年營收約達300萬台幣,另外兩成八員工不到五人,超過十人的公司只佔5%。

公司的價值並非取決於員工人數或華美的辦公設施,不管閣下有本事募到多少創業資金,請務必克制自己,減少人力成本及辦公成本,是鴻圖大展之初最聰明的做法。

創業家就是品牌,建立自己的合作夥伴和智囊團,但盡量自己掌握全局,強調"網路科技、專業外包、策略合作"的時代,正是一人當家的時代。

註:部分參考自Bruce Judson《Go It Alone》
***(吳奕軍JasonBoSox091026) 原載於 facebook not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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